
15665439951
客服服务热线
价 格: 面议
企证通为您提供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申请服务,包括公司名称申请、法律文件制作、线上数据申报、营业执照领取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后应及时刻制企业印章(公章、合同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调整税务信息和银行信息。
办理流程:
1、下单合作
2、企业名称预审(准备3-5个备选名称)
3、网上申请
4、网上审核
5、现场递交
6、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 登记申请书 (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所有副本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变更住所、经营范围、股东姓名或名称的,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批复或许可文件:仅限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以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委托书》: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办理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并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图像文字清晰,比例一致
服务交付:
办理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名称
《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注解:应当具备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前,应先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登记。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在申请变更登记前,应先到登记机关申请新名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企业名称预核查通过后才能进行内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申请
3、符合法律与章程的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
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通知应写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职工或职工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对变更事项进行表决
严格的依照规定或约定进行表决,取得有效决议后,签字或盖章。
5、根据变更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Copyright © 2025 安徽企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皖ICP备2023006484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15665439951
客服服务热线
扫一扫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