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企证通
首页 资质办理 文化传媒类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价 格: 面议

服务介绍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申请材料目录:

1. 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 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6.办公场地证明;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交案例
  • 合肥蜀山区135******612025-06-15
  • 合肥高薪区147******532025-06-13
  • 合肥庐阳区139******432025-06-14
  • 合肥瑶海区157******232025-06-12
  • 合肥包河区198******962025-06-14
  • 合肥新站区184******362025-06-15
  • 合肥高薪区183******252025-06-14
  • 合肥庐阳区152******862025-06-11
  • 合肥滨湖区183******612025-06-06
  • 合肥肥西县136******172025-06-10
  • 合肥新站区183******812025-06-14

Copyright © 2025 安徽企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红盾 皖ICP备2023006484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

15665439951

客服服务热线

扫一扫

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